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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社組織要點

臺北市私立幼華高級中學榮譽社組織要點

壹、宗旨:

本校學生榮譽社之成立,係以維護全校師生上、放學時之交通安全為宗旨。

貳、構想:

榮譽社以本校一、二年級同學為主,三年級同學為輔,採選派方式編成,透過組織運作及平日教育訓練,確保校門週邊上、放學時人車進出之安全並依校況需要,適時協力相關管制工作;平時由日間部生活轉導組指導管理,執行特定勤務時受相關處(室)勤務管制。

參、職掌

一、社長:綜理榮譽社全般工作並對各組負督導之責。

二、副社長:協助社長處理榮譽社全般工作。

三、小隊長:對社長及副社長負責,督導各組訓練成效及各項勤務規劃。

四、總務:辦理各項行政、後勤及財務事宜,並督導文書人員傳輸各項資料。

五、環保:負責社團康樂及清潔各項事宜。

肆、遴選方式:

一、以自願方式報名,本身並具有熱心公益,犧牲奉獻之精神。德育成績標準如下:

德育成績:

1.一年級新生(高一上):國中在校三年德育平均八十分以上。

2.二、三年級:前一學期德育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。

二、招收後,實施基本儀態及動作訓練二至三週,並由其中遴選合乎標準之人員,正式成為榮譽社社員。

三、每學期結束時檢討社員之表現,凡德行成績未達八十分者,一律勒令退社,以維社團素質。

伍、執勤:

一、特殊勤務:由生輔組長依校內特殊、重大活動情形,於活動前完成規劃並交付全社執行。

二、例行勤務:由各組以「月」為單位輪流值勤,相關人力運用及調度悉由該組組長負責(每日0700前到校,0710值勤)。

陸、獎懲:

一、社員每月全勤者,月底予以小功乙次獎勵,凡遲到(含未到)一次,扣嘉獎乙次,以此類推;三次以上者開始警告處分,並予以退社。

二、學期結束後發給社團證明,以茲鼓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