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2 高一二在校生補考相關事宜
(一) 113-2 學科補考應考須知
說明:
一、 考試日期:114年7月24日(星期四)
二、 考試時間:上午八時十分開始考試,考試時間開始後超過十分鐘不得進入考場,考試開始後三十分鐘才可交卷。
三、 考試地點:請參閱補考座位表,座位表將於考試前張貼於大廳佈告欄,請考生於考試當日提早到校自行查看考試教室及座位。
四、 應考學生注意事項:
1.全體應考學生一律著運動服或制服,服儀不符規定者,不得進入校園。應考學生均須攜帶有照片之證件,未帶前述證件者,不得參加考試,考試當天教務處不接受臨時補辦申請。
2.考試時須自備文具,並依排定教室及座位入座,不得私自更換座位,考試進行期間亦不得互借文具。如應考學生有上述情事發生者,一律以作弊論處,該科考試並以零分計算。
3.各考生務必於考前確認自己應考的科目,考試進行期間,監考教師不接受關於各考生應考科目之查詢,考生如發現所領試卷科目有誤,請於領取後立即向監考老師反映。考試結束後,不得以誤領試卷為由要求補考。
4.考試結束後,請立即離開教室,勿在考試教室外逗留。
5.其他相關考試規範,依本校考試準則辦理。
(二)113-2 術科補考應考須知
一、 考試日期:114年7月24日(星期四)
二、 考試時間:下午一時 開始考試,考試時間開始後超過十分鐘不得進入考場,考試開始後三十分鐘才可交卷。
(三) 術科及學科考程見附件,座位表電子檔已經轉傳給班級導師